近日,茶陵县马江镇麻石村村民谭某被蝮蛇咬伤,在野生动物损害保险机制补偿下,迅速得到了妥善处理和赔偿。
4月27日,茶陵县马江镇麻石村村民谭某在家门口被蝮蛇咬伤右足,随即赶往医院进行治疗。5月31日,谭某前往县林业局报案。茶陵县林业局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谭某家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勘定损失。此次谭某共花费医药费4900.92元,医保已报销3019.28元,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核实,除去免赔的200元,最终实际赔偿金额为1690元(医疗费 误工费)。6月17日,理赔金额已直接划拨到谭某账户。
据了解,2022年,茶陵县林业局就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茶陵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责任保险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在全县境内,如因陆生野生动物(具体指:野猪、蛇、豺狼、虎、豹)侵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具体指: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可报销80%医疗费及一定数额的误工费;造成的农作物或者经济林木损失按照上年度该类农作物和经济林木的市场平均价格的80%补偿;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按照该家禽家畜市场价格的60%给予补偿;补偿起点为200元。
“2022年以来,我们共理赔了20起野生动物肇事事件,其中16起是野生动物破坏水稻案,报损面积819亩,理赔金额138500元;另外3起为蛇咬伤农户案,理赔金额17384元;还有1起是野生动物破坏魔芋地案,理赔金额为27216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
“野生动物‘惹祸’,找谁补偿,怎么补偿的问题解决了。下一步,茶陵县林业局将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让这一惠民举措,被更多群众知晓。大家如果碰到野生动物伤人损物事件,可拍照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95585申请理赔。”县林业局野保站负责人说。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袁利 贺 凌笑
编辑:贺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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